方劑配伍時,一般要回答兩個問題,一是選什么藥,二是每味藥用多少量。當藥確定后,每味藥的劑量成為影響方劑療效的關鍵因素。如何選(確)定中藥的用量,才能實現(xiàn)藥物最好、最大的療效和最少的不良反應呢?調(diào)控中藥劑量一般有因人(患者、醫(yī)者)施量,因時地(季節(jié)、地域)施量,因證(病因、病機、病位、病勢)施量,因藥(方)施量等原則。所謂因藥施量就是依據(jù)藥物本身因素而確定劑量。因藥施量作為調(diào)控劑量的重要一環(huán),施量時則要考慮中藥質(zhì)量、質(zhì)地、性味、有毒無毒、配伍、劑型、用藥目的、用法等多個因素。
因質(zhì)量選擇用量
質(zhì)量是指含有物質(zhì)的多少。中藥(飲片)的質(zhì)量則多是指所含成分(以及比例)的多少,而所含成分又是藥效的物質(zhì)基礎,所以中藥質(zhì)量是療效的前提。中藥作為天然產(chǎn)物,其質(zhì)量與品種、產(chǎn)地、采收、加工、貯藏等因素密切相關,中藥質(zhì)量良莠不齊,在臨床上常常質(zhì)好用量宜少,質(zhì)差用量宜多。如中藥中有將軍稱謂的大黃,具有瀉下攻積、平肝降氣、利膽退黃、清熱解毒、瀉火涼血、止血活血、利水消腫等功效。大黃作為應用歷史悠久且臨床常用的藥物之一,其在《傷寒論》之大承氣湯中其用量為4兩,按“張仲景對方藥的計量只能用東漢官制”換算成公制,大黃用量為13.8克×4=55.2克;而在《溫疫論》之大承氣湯中其大黃用量僅為5錢,換算公制為3.69克×5=18.45克。分析原因之一就是張仲景所用大黃與清代所用大黃品種優(yōu)劣不同造成的?,F(xiàn)代藥理研究也表明,從半數(shù)有效量來看,大黃正品與大黃非正品量效相差很大。
因質(zhì)地選擇用量
質(zhì)地系指藥材的輕重、軟硬、堅韌、疏松、致密、黏性、粉性、油潤、角質(zhì)、綿性、柴性、大小等特征。一般情況下,質(zhì)輕用量輕,質(zhì)重用量重。這是為什么呢?植物類的花絮、莖葉,如紅花、菊花、旋覆花、燈心草等質(zhì)地較輕的,因為化學成分易煎出、易吸收,所以質(zhì)輕宜輕;質(zhì)地重的礦物質(zhì)類、植物的根莖、動物的貝殼、骨骼等藥,因為不易煎煮且吸收較慢,所以質(zhì)重宜重。而介于二者之間的是植物的果實、根皮。隨著社會發(fā)展,煮散、超微粉飲片的出現(xiàn),因為其藥物粒徑變小,有效成分易煎出且充分,藥物用量也再減少。另外,鮮品較干燥藥品,因含水量高,含有效成分較低,所以鮮品用量大,干品用量少。
因性味厚薄選擇用量
氣味厚薄之說,其實質(zhì)是由中藥氣味理論所派生,是古代醫(yī)家試圖從微觀來探索氣味藥性,分別以厚、薄來說明氣味特征,將厚、薄作為衡量氣味強弱的標志,進一步表示氣味之間存在著強弱偏盛的特性。一般來說,中藥性弱、力平、味淡薄或作用較溫和,用量可重(大),比如蘆根、白茅根等;而性強、力峻、味濃厚或作用較強烈者,如甘遂、巴豆等,用量則宜輕(小)。
因有毒無毒選擇用量
有毒與無毒是中藥藥性理論的重要組成部分,對臨床用藥具有重要的指導作用。無毒或毒性較小者,用量變化幅度可稍大;有毒藥物,尤其毒性較強者用量均應較小。如烏頭類、馬錢子、巴豆等,其性極毒,用量過多則產(chǎn)生副作用,甚至中毒,使用時應從小劑量開始,隨病情變化而增減,必須嚴格控制劑量在安全度內(nèi)。另外因苦寒易敗脾胃之氣的藥,用量也宜小不宜大。
因細料與否選擇用量
所謂細料藥是指用量小、療效高或作用特異、價格較高的藥品,與普通藥相對應。人參、鹿茸、西洋參、藏紅花、海馬、冬蟲夏草等細料藥宜小量,對一些具有特殊治療作用的藥物如細辛、牛黃、麝香等藥用量也不宜過重。而作用平常、價錢便宜的中藥如益母草、熟地等可適當大量。
因用藥目的選擇用量
因不同的功效或治療目的,應該選擇不同劑量。中藥都含有多種成分,且多種成分的含量并不相同,達到一定生物活性閾值也不一致,因而在某一劑量時,不可能呈現(xiàn)全部成分的生物活性。含量多的或生物活性強、生物活性閾值低的成分,可能在小劑量時就表現(xiàn)作用;含量少或生物活性較弱、生物活性閾值高的成分,也許只能在大劑量時才能呈現(xiàn)其特有的作用。再加上某些作用有量變到質(zhì)變的情況,即使同一成分,不同劑量檔次,也有可能顯示不同藥效。如檳榔,用以消積、行氣、利水,常用劑量為6~15克;而用以殺姜片蟲、絳蟲時,用量達60~120克。再如洋金花,如用以止咳平喘或止痛,一般只用0.3~0.6克,每日量不超過1.5克,但若用為麻醉藥時可用到20克。即使是利用藥物的同一功效,也可能因為用藥目的不同而使用不同劑量。如瀉下藥牽牛子,李杲認為其“少則動大便,多則下水”。因此,牽牛子用以通便導滯,用量宜輕;若用以峻下逐水,則用量宜重。#p#副標題#e#
因炮制選擇用量
炮制系指將藥材通過凈制、切制、炮炙處理,制成一定規(guī)格的飲片,是中藥應用前必要的加工過程。炮制不僅能去雜、減毒、增效,而且還可以增加或改變中藥原有功能。因此,不僅要知道炮制對功效的改變,還要了解對劑量的影響。如延胡索,其用量范圍為5~10克,醋制后止痛功能增強,臨床使用醋延胡索時,較延胡索的劑量應小些。再如川烏、草烏,經(jīng)炮制后其毒性大大降低,其使用量較生品用量偏大。
因方藥配伍選擇用量
所謂配伍是指有目的地將兩味或兩味以上藥物配合同用。因配伍而影響劑量變化的情況有如下幾種:一是藥物單味應用時,用量可較大;入復方應用時,用量宜小。二是在方劑中,應按藥物地位而定量,做主(君)藥用量可大,做輔(臣、佐、使)藥時用量宜輕。例如白芍,在桂枝湯中,桂枝為主藥,白芍為輔,白芍用3兩;小建中湯時,白芍為主,桂枝為輔,白芍用酒炒6兩。再如厚樸,在小承氣湯中為臣藥,其用量為2兩,而在厚樸三物湯中為君藥,其用量為8兩。三是在一首方劑中,有時相對劑量的藥性意義比絕對劑量的藥性意義更深刻。一味藥的劑量往往因另一味藥的劑量而變化,這種現(xiàn)象在藥對中表現(xiàn)得尤為明顯,如六一散、交泰丸、枳術丸等。四是依據(jù)方劑的大小或藥味的多少選定用量,唐代與現(xiàn)代湯劑用藥量相比較,全方量相差不大,但現(xiàn)代中醫(yī)處方藥味數(shù)明顯高于《外臺秘要》中多數(shù)湯劑的藥味數(shù),并且單味用量明顯小于《外臺秘要》中單味藥的用量。這說明藥味多時,用量往往偏小,藥味少時,用量偏大。需要說明的是,藥味(組成)不變,劑量因證而變化的情況,不屬于因藥施量,在此不做討論。
因劑型選擇用量
劑型是藥物應用的最后形式。同一個處方的不同劑型,因為工藝或輔料可導致制劑有效成分含量不同和溶解速率差異。劑型對劑量影響,主要體現(xiàn)在服用量(每服量)上。中醫(yī)臨床過程中常有根據(jù)病情將湯劑改為丸、散、煎、膏劑等情況。在劑型轉化時如何確定用量呢?一般為湯劑用量最大,煮散用量次之,丸、膏、丹用量最小。因為“湯者,蕩也”,以其去急病,再者多數(shù)藥物作湯劑時,因其有效成分多不能完全溶解,故用量為重。“丸者,緩也”,乃是緩慢圖之,故用量小。
因服用方法選擇用量
中藥的服用方法多種多樣,服藥方法決定著每次服藥量和總服藥量,而且還影響著方藥的劑量。如一劑藥分多次頻服,尤其是應用一些毒性劇烈藥,如馬錢子,每次服量僅0.3~0.6克,或一些危重癥,如胃癱嘔吐,少量多次頻服,此種服藥方法亦有試藥之意,而且保證了較高的血藥濃度。再如處方藥物劑量一般,但是一日內(nèi)服多劑,總服量相對大得多。如桂枝湯,“病重者,一日一夜服,周時觀之。服一劑盡,病證猶在者,更作服。若汗不出,乃服至二三劑。”這種服藥方法多見于解表劑,目的在于集中藥力頓挫病勢,一旦邪祛七八,即減少或停止服藥,所以臨證時應考慮一日服多劑的可能,斟酌每劑劑量。
影響劑量調(diào)控的因素很多,本文只討論了因藥施量時應考慮的十個因素,也從一個方面說明了中藥劑量調(diào)控的難度性。解開中醫(yī)劑量不傳之秘,還要解決的問題很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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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責任編輯:高繼明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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